零陵:驾“三无”船舶钓鱼被罚,复议诉讼获维持
2026-04-28 15:13:4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左爽 | 作者: | 点击量:5907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蒋伟)近日,零陵区农业农村局查处的一起涉渔“三无”船舶行政处罚案件,经行政复议、一审诉讼程序,最终获得复议机关及人民法院维持,现已画上圆满句号。

2025年3月,当事人唐某林驾驶“三无”船舶(无船名船号、无船舶证书、无船籍港)在潇水河零陵段进行钓鱼活动,被执法人员当场查获。依据《渔业法》等相关规定,零陵区农业农村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涉渔“三无”船舶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。

当事人不服,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。复议机关审理后维持原处罚决定;一审法院近日亦作出判决,认为该案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、程序合法、适用法律正确,依法维持行政处罚决定。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。

该案的成功办结,彰显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涉渔“三无”船舶“零容忍”的坚定态度,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查处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与司法实践支撑,有效维护了潇水河流域渔业资源和生态安全。

责编:左爽

一审:刘文红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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